爱情婚姻
10月1日起 7岁以下孩子 在职父母每年2天育儿事假
谢燕燕、郭玉珍、邱玉莲、萧国威、游桂娥、王慧芳、林庆顺、夏婧 (2004-08-25)
从今年10月1日起,育有7岁以下孩子的在职父母,每年都将各自享有两天法定的育儿事假,这样便能更好地照顾子女。
这也就是说,如果一对上班族夫妇育有一个7岁以下的孩子,那么父亲每年可享有两天育儿事假(childcare leave),母亲也是如此,直到孩子年满7岁为止。这样,在孩子从1岁成长到7岁的过程中,父亲和母亲各自总共享有长达14天的育儿事假。
不过,即使这对在职父母有两个或更多7岁以下的孩子,育儿事假的天数也不能因此而增加,每年享有的育儿事假仍是两天。
另外,合法的养父母、单亲家长、离异和丧偶的家长若育有7岁以下孩子也都可以享有每年两天的育儿事假。
育儿事假可由家长灵活地使用和支配,除利用它来照顾生病的孩子外,也可以用来处理其他与孩子有关的事情,例如会见幼稚园教师,甚至带孩子去动物园参观等。
育儿事假是鼓励国人生育配套的项目之一。它将被列入雇佣法令。所有受该法令保护,育有7岁以下孩子的父母,只要为雇主工作至少3个月,就可以享有育儿事假。
另外,固定期限的合约工人、临时工和部分时间的工人,只要为雇主工作了至少3个月,也都可以享有育儿事假。
虽然经理级、执行级员工以及机要人员并不受雇佣法令的保护,但是政府极力鼓励所有雇主也让这些员工享有育儿事假。
至于家长在休育儿事假期间的薪水,则都由雇主承担。政府认为,雇主有责任帮助员工在事业与家庭之间取得平衡。而且通常员工在休育儿事假期间的工作可由其他同事来帮助完成,或不需要多余人手来处理,这样对雇主来说,也就不会产生额外的成本开销,所以政府不会在育儿事假方面给予津贴。
林勋强指出,推出育儿事假是为更好地帮助父母照顾子女,让新加坡有更亲家庭的环境。由于我国双薪家庭的增多,育儿事假可以帮助那些为工作而忙碌的家长在不影响收入的同时,又能暂时请假以照顾子女,从而更好地在事业与家庭之间取得平衡。
《新明日报》
(编辑:冯玉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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